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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湖北省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鄂人考院函[2008]35号




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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