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修订工作完成 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审定予以公布。200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该版大纲。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在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每年有部分国家新修订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与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为此,2008年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调整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08〕12号),将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的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
为了适应大纲内容调整的需要,适应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的需要,满足广大应试人员的需求,我中心依据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2008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调整内容,组织有关专家重点对2007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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