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公告] 《论坛制度——守则篇》暂定细则

本主题由 凌云 于 2008-5-17 03:43 置顶
同意上面的,谢谢

TOP

基本上同意,只是感觉要求有点严格了,呵呵,可能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管理论坛吧,管理员辛苦了!!

TOP

回复 1# 的帖子

"讨论时请注意语气以及内容,涉及个人观点不同时请适度申论,但是对于可能演变成为无意义之争论文章,将由版主主观认定是否终止讨论。(锁贴或是删贴) "我感觉大家讨论问题的时候难免会说一些过激的话,如果就因为这个锁帖或者删帖不太好吧,会打击大家讨论的积极性的,再说版主的主观认定不一定会服众啊,版主适当的制止或者调节就可以了,这样才是版主真正应该做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潇潇12 于 2008-4-29 20:54 发表
"讨论时请注意语气以及内容,涉及个人观点不同时请适度申论,但是对于可能演变成为无意义之争论文章,将由版主主观认定是否终止讨论。(锁贴或是删贴) "我感觉大家讨论问题的时候难免会说一些过激的话,如果就因为这个 ...
同感。理解万岁!!!

TOP

这里指的是涉及到辱骂别人等严重情况时,版主是可以作出如上处理的!!

TOP

TOP

明白了

谢谢!
共同努力

TOP

新手上路
大家多多指教
谢谢大家啦!

TOP

知道啦哦哈哈哈!

TOP

游客怎么进专区来了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