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4)
一、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各类器质性疾病:
心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未愈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病理性心律不齐等。
血压不正常: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mmHg)或低于11.46/7.46KPa(86/56mmHg),单项收缩压高于21.33KPa(160mmHg)或低于10.66Kpa(80mmHg), 单项舒张压高于12KPa(90mmHg)或低于6.6KPa(50mmHg)
呼吸系统疾病:活动期结核,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叶不全等。
消化系统疾病:各类传染性肝炎活动期,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
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巨人症等。
血液系统疾病: 脾肿大及机能亢进,各类白血病,遗传性血液疾病,贫血Hb<9g(男生)或<8g(女生) 。
泌尿系统疾病:急慢性肾炎活动期
五官科疾病: 青光眼、视网膜疾病、视神经性疾病、双盲或单盲、双眼矫正视力<4.8,双眼矫正度数相差>200度;单只镜片矫正度数>800度,斜视、色弱、色盲;双耳听力<5m;嗅觉迟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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